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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春芝 在看守所、派出所和单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,包括别人代我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声明统统作废。归正自己,走返本归真的路,加倍弥补以前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3/978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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