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曾洪彦 我九九年给单位的“不修炼大法”的保证书特声明作废。虽然我从未停止修炼大法,但这是对大法的不坚定。我一定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以前的不足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3/9787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