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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闫凤茹

    我在1999年7月份写了一次“保证书”,2001年2月份写过“悔过书”和“保证书”,还说了伤害大法的话。

    在1999年7月份,我抱着刚满1周岁的孩子,乡里给我们大法弟子“办班”,那时天气非常炎热,孩子直哭,顺脑袋流汗,乡里的人要我们写“保证书”,开始非常严厉,说你不写送你到县里看守所,我不写,他们看硬的不行,又来软的,我就这样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使自己走向了邪误。

    2001年2月份,我中午正在家干活,忽然乡里派出所来了两名人员,抄走了师父的法身像,还有手抄书,他们让我去乡里派出所,我说不去。他们又找来村里的干部,乡里的书记,又来了几个派出所的人,当时,我家哭声一片,刚满两周的孩子在怀里大哭,不放开我,丈夫也哭,婆婆急得倒在了地上。他们把我强行送到乡里的派出所,让我写“保证书”,开始我不写,他们打了我几个嘴巴子,准备第二天早晨送我去县里看守所。当时我身怀有孕。我知道到县里不写,少不了毒打,我在早晨写了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,还口头说了伤害大法的话,使自己走向邪悟。

    我现在严正声明,我以前做过伤害大法的事全部作废,今后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.年5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9/1309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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