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华
以前在单位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3/97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