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友芬

    1999年7月下旬,单位领导要我交大法书和写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我拒绝了。但是由于当时自己人心太重,还是含着眼泪违心的说了一句错话:“不让炼就不炼呗。”这是一个修炼人绝不应该说的。我觉得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当时说的这句话作废。从人中走出来,紧跟师父坚修到底!2000年6月29日我去北京信访办上访被拘留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悟性差,我提供了我家人(非修炼人)的姓名、地址和单位,同时在登记表上按了手印,还站队报号;解除拘留时,在一张写了“年龄偏大,家人要求”的纸上签了名,违背了师尊的教诲。现在我声明:在拘留所里按的手印和提供家人情况的文字,站队报号以及在纸上的签名全部作废。在我被拘留后孩子为了我能被提前释放少受迫害,给邪恶送了礼,还说了回去后看着我不让我出门的话均是错的,我不认同!修炼是非常严肃的,绝不能有丝毫偏差。所以我一定要学好法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。坚定的走师尊给我安排的修炼道路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4/97944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