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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爱芹 我1997年得法,经过修炼法轮大法,身体得到了健康。被恶警非法抄家时,查出了大法资料,被强行带走,送進看守所,被迫害4个多月。这期间被恶警逼迫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家人和亲人给我所做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我是大法的一粒子,今后我决心勇猛精進,坚定实修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4/979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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