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志强
自大法受到迫害以来,所有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及"书面保证"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,加倍弥补过失,跟上正法的进程。做一名合格的真修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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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7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9/1309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