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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韩彦存 因修大法,99年7.20以后,公安局把我传去,邪恶替我写了“不修炼保证”,当时是违心的按了指印。现在知道是受邪恶的迫害,现在声明当时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我坚决不认帐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4/979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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