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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玉成 我1998年5月得法,得法后心性得到了提高,全家受益。99年7.20后,派出所和村领导胁迫写的“保证、悔改”和不符合大法的文字,宣布作废。坚定修炼法轮功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4/979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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