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袁明菊 在邪恶迫害大法时,在2000年由派出所、街办强制压力下,叫本人签了不该签的字,当时是用骗取邪恶的手段。现在我特此声明作废。洗去污点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4/97944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