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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文灿

    2000年6月30日,因我修炼法轮功,被当地派出所在我家里“以聚众习炼法轮功”为由强行抓走,非法行政拘留15天,于7月14日刑事拘留1个月。我仍坚持修炼法轮大法,于是在刑事拘留20天后,于8月4日送教养院劳动教养1年。

    在教养院期间,警察强迫每个修炼者参加重体力劳动,想用这种方法摧残修炼者的身体,以达到转化修炼者的目的。每天至少12小时的劳动,最长达16小时。并让普教人员管修炼者,没有任何自由。例如上厕所这样的生理需求也得经普教人员同意才行,他让你去你才能去,他不让你去,就是尿裤子也不让去。不让炼功,不让学法,哪怕在心里默念大法都不行。不让修炼者之间说话,不让亲属接见……谁违反了他们的规定,就惩罚:罚站、电棍、蹲小号、加期等逐步升级折磨修炼者。对我最后一次迫害是在2001年3月18日晚,在邪恶势力的控制下,教养院中以张X为首的警察开始全面地残酷迫害大法弟子。警察针对不同的修炼者,动用的电棍数量也不一样,2根、4根、6根……在这次迫害中,由于我对大法理解不深不透,自己的执著心没完全放下,尤其是对时间的执著,导致我默认了邪恶的要求:“回家偷偷地炼”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违心地写了“三书”(保证书、悔过书、揭批书)。

    在5月15日解教后回到家里,经过这段时间的学法,特别是当我看到师父经文:《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》“作为一名大法弟子,为什么在承受迫害时怕邪恶之徒呢?关键是有执著心,否则就不要消极承受,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。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、命令和指使。大家都这样做,环境就不是这样了。”我更清醒认识到了自己没有走好这一步,给自己证到的一切抹了黑。我现在郑重地向同修们及世人宣布:我在教养院“转化班”所写的一切作废,在被转化期间所讲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话作废。我决心重新回到大法修炼的行列之中。“用理智去证实法、用智慧去讲清真象、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”全面讲清真相,揭露邪恶,弥补自己的过失,尽快地跟上正法的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10/131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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