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徐淑芳 我96年有幸得法。1999年政府,江××非法取缔法轮功,整个国家媒体造谣诬陷法轮功,当时我百思不得其解,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让炼,这么好的人为什么被打压,作为一名大法弟子,亲身受益者我应该向政府说明真象,澄清事时,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,因此我去了北京上访,在天安门被抓回当地送進看守所,4天后违心写了“不炼”,回到家里非常痛苦。后被当地派出所绑架,送進看守所,4个月后又在洗脑班强化洗脑,因放不下亲情,违心写了“保证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言所行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。从新做好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做一名正法时期合格的大法弟子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助师世间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