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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玉梅 我在2000年11月份去北京证实大法,回来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有执著心,怕心,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。在看守所、派出所写“不炼了”。后来“610”叫我写“悔过书”,还给我录相、上电视沙鏊衔壹胰梦野词钟。ノ弧⑴沙鏊梦仪┳郑曳浅5暮蠡冢以趺茨芩炒有岸衲兀垦险魑宜怠⑺吹囊磺胁环洗蠓ǖ难孕腥孔鞣稀N壹岫ǖ母ψ鹱撸龊檬Ω敢笪颐堑娜拢檬导市卸植垢蠓ㄔ斐傻乃鹗А?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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