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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那丽娟 我是95年3月份得法的,在这之前我因身体不好,练过很多种气功,但都不见效,很痛苦,自从95年学习了法轮大法,并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去做,无论在身心、道德、身体健康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变化,非常好。当时我觉得自己很幸运,有福份。在99年4.25以后,我因怕心和虚荣,不顾道德正义,泯灭了自己的良心,向邪恶低了头,写了“保证书”并交了大法书,给无比神圣的大法和自己造成了巨大不可估量的损失,万分痛苦。为此,我严正声明一切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救度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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