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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玉凤

    我于1996年4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以前身体多病,连楼都下不了,是师父给我第二次生命,提高了我的道德水平,净化了我的心灵。

    2001年4月2日早4点左右,我在女儿家,来了5、6个办事处、派出所的人,连衣服都没让我拿,就把我带到了劳教所强行“洗脑”。在它们的逼迫下,我做了不应该做的事,说了不该说的话。在此我向师父请罪,我对不起师父的苦度,对不起大法给予我的生命。

    特此声明:法轮大法是正法!我过去所说、所写的、不利于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!今后加倍弥补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10/131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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