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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杨振芳

    1999年7月22日被公安迫害非法关押两天放回家后,由本单位职工24小时看管时,我宿舍片警警长强迫我写了一份“检查”,里面有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言词,声明作废!2000年去北京正法被公安迫害抓回,当天家人交了五千元钱保释回家。在回家的路上一位公安干警问还炼吗,我随口答了一句“不炼了”,声明作废。回家后家属说人家要你一个“不再出去”的保证,我又随便拿起笔来,写了保证,声明作废。在我被迫害期间通过我说的、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!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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