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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丽云

    我是1999年3月份修炼法轮功的。没修炼前我的身体不好,通过这几年的修炼我的身心得到了净化,是慈悲伟大的师父给我第二次生命。99年7月份邪恶开始迫害大法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怕心很重,在警察的逼问下,我昧着良心说了一句:“国家让炼就炼,国家不让炼就不炼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以前我说过关于“不炼功”的话全部作废。在任何环境下都不能说不炼功,决不能对不起师父的苦度,永远走师父安排的正法修炼道路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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