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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俊业 我96年得法,修炼后我久治不愈的头疼病彻底好了,能干活了,当时对大法的感激无以言表。由于邪恶的迫害,99年12月1日被抓,在拘留所里因为怕心很重,违心的写了以后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当时想反正写了“保证”也不是真心的,回家还炼。经过这几年学法和学师父的经文,我明白了当时的想法和做法完全不符合大法的标准,是配合邪恶。现在我声明:我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以后要努力学法,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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