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俊业

    我96年得法,修炼后我久治不愈的头疼病彻底好了,能干活了,当时对大法的感激无以言表。由于邪恶的迫害,99年12月1日被抓,在拘留所里因为怕心很重,违心的写了以后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当时想反正写了“保证”也不是真心的,回家还炼。经过这几年学法和学师父的经文,我明白了当时的想法和做法完全不符合大法的标准,是配合邪恶。现在我声明:我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以后要努力学法,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