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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初金英 2001年我丈夫因炼法轮功,被非法强判劳教二年,丈夫在“劳教所”被恶警酷刑迫害,恶人怕我丈夫死在“劳教所”便让家属接回,丈夫出来时,我代签了“不炼功”的字据。后来我走上修炼道路,通过学法使我认清了迫害的邪恶,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。我现在声明:我以前代写的一切保证全部作废。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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