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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秀珍 我97年幸运得法,自从邪恶非法镇压开始后,我被抄家,被恶人非法拿走大法书籍和电视VCD,并被罚款400元。后来我又被非法关押在“拘留所”。因自己学法不深,悟性差,在“拘留所”邪恶的迫害下,做出了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事。在此我声明,以前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炼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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