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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傅爱珍 2001年我被邪恶非法拘留15天,期间,我违心的在居委会诽谤大法的材料上签了字,在修炼的道路上留下了污点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在此特声明:我原来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走好以后的修炼道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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