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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洪芬、明松 以前由于自己的怕心、私心、情,放不下,写过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这些都是正法弟子不该做的。因此声明以前的“保证”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努力,紧跟师父,走好正法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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