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静 7.20非法镇压初期,我写过“不炼了”的保证,2003年公安派出所让我女儿写的东西,及所说出的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话,一律作废。特此声明。今后坚修大法,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