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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金月 我曾在99年7.20到北京证实法时被抓,单位逼迫我签名及2002年恶警再次来逼我签名,我宁死不签,最后逼我家人代笔签了名。现声明以上签名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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