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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秀英

    99年7月22日下午,我为中央电视台广播造谣诽谤大法一事。感到气愤。晚上我们去炼功点炼功,一群警察蜂拥而至,冲散了炼功队伍。架走了放录音的大法弟子,当晚8点多钟警察到我家将我逮到派出所,强迫按照公安部规定写“保证”,由于我法学不深,在执著心的带动下,违心的写了“关于做到公安部要求的六条规定”的保证书。对此我严正声明99年7月22日的“保证书”作废!并声明当时两次洗脑会所言作废。斩断邪恶的魔爪,从思想上和身体的每个细胞上肃清共产邪灵的一切因素。走正今后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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