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彭志洁 我在99年7.20开始时,社区主任到家拿着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让签字。在压力下我违心的签了名,还给老伴代签名(老伴让签),后来把大法书、师父法像交到社区,留几本也烧掉了。我犯下极大错误,这是破坏大法,犯了大罪。我深感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我万分后悔。我严正声明:在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名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请慈悲的师父原谅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按师父要求做好三件事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