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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殷翠娟 我于2001年進京上访后被非法押回本地派出所,在这期间由于对法理认识不清,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保证,到2002年开始时(快过大年)派出所的人又来找我,他们写了诬蔑师尊及大法的歪理邪说,我当时又用人的观念写了“同意”二字,给自己留下了污点不说,还对大法造成这样不良后果,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我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,走好今后的正法之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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