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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春霞

    我现年36岁,在99年2月有缘得遇师父所传的法轮大法,得法之后,诚心修炼,在很短的几个月内身心得到了很大的改变。1999年7月20日,天象塌了一般,一夜之间师父和大法遭到了天大的诬陷。从此之后我走上了正法的路程,多次進京上访,每次被邪恶迫害,非法抄家、非法拘留、非法罚款等。在迫害期间由于自己对法理解不深,致使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,写“不炼了”,又听从了邪悟者的歪理邪说,写了“保证书”,为自己在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。严正声明,以前我所做、所写、不符合“真善忍”宇宙大法要求的“证明与保证”全部作废。我要从回大法之中,成为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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