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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何芳

    因为到北京上访,邪恶多次对我進行迫害,抄家,非法关押,并强迫到乡政府强行洗脑。2001年,因为散发传单,讲真象,被恶警非法关押,用手铐吊了五天五夜,经不住邪恶的迫害,说出了几个同修的姓名,使他们也受到恶警的迫害,在此期间做了有损大法的事,在“不修功”的保证上签了字,按了手印。经过不断的学法,认识到这些都是对自己、对大法,不负责的表现,在此声明,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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