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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秀英 2002年2月,我因上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刑拘一个月。在这期间我被强迫写“保证书”,逼迫在“悔过书”上签字,这完全违背了大法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错事,给大法抹了黑。为了维护大法,坚修大法,揭露邪恶,我在此严正声明:在看守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!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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