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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丽华 单位领导叫写的“批判”法轮功或派出所叫写的“不炼法轮功了”,这些都是我违心写的,我现在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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