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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芳

    99年7.20和我丈夫(同修)还有两位同修一起去北京天安门、中南海证实大法被抓,被押回当地610办公室,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字。2001年同修给的资料我和丈夫拿到楼下烧了。现在我知道错了,非常后悔。所以,我以前写的、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,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,我要以法为师,坚定实修,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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