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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孔庆香 1999年7.20当地派出所到我家,非法把我的大法书,师父的讲法带和照片全部收走,过几天后,把我叫到村委部写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我当时学法不深,常人心重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我在此严正声明,我所写的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的内容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坚定实修,做好师父要我们做的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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