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凤琴 99年7.20后,街道负责人到我家要求我交出大法的书籍,我说书我是决对不会交的,但我给它们写了“不炼了”的保证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当时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严格按照师父说的去做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