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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桂英

    我于2001年5月24日晚在家被派出所和街道“610办公室”等十多人,强行把我抓到街道转化。在这里我们拒绝了“610办公室”主任的一切转化安排。又于28日清晨,四个人把我抬上车拉到市法制培训班,并每天有专车拉到劳动教养所强行洗脑。在此期间,不许打电话,不许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讲话,不许自由行动。要求陪护人员是形影不离,名为照顾,实为监视,只要你炼功,马上汇报。在“洗脑班”上,连抬头四处瞧一下都会得到喝斥,对不接受洗脑的学员实行熬夜,不让睡觉等恶劣的手段。

    前十天(包括在街道3天),不论他们采取什么方法,我都不配合他们,并向他们讲清真相,揭露邪恶,告诉他们,我们用正念证实大法,讲清真相没有错。他们多次威胁我:你要不转化,下期接着转,再不转化就是劳教、判刑、枪毙。就是给你劳教、判刑也得转。当时我没动心。在第十天下午5:30左右,叫我去听一个熟悉的学员讲怎么转化的,由于好奇心驱使,想听一下她怎么悟的,没有时时刻刻保持正念,没有“以法为师”,思想上稍一放松,被邪魔钻了空子,逐渐地接受了他们的邪悟,在神志不清醒时,违心地写了“保证书、决裂书、认罪书和揭批书”。“干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、也绝对不能干的事”《大法坚不可摧》。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,破坏了大法,罪不可赦。

    现特此严正声明:由于自己执著心有漏,导致自己的邪悟、偏离了大法,起到了魔破坏法的作用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过去不管在什么情况下,所有不利于大法的言行,包括所写的“保证书、决裂书、认罪书、揭批书”,一律作废。我要继续跟师父修炼法轮大法。我将用尽自己所有的一切证实大法,坚定地维护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重新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,做宇宙真正的保卫者。

    合十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11/1323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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