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宝泉
本人在7.20期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