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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宝珍
我在名利心的作用下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决对不能做的事情,给大法造成极坏的影响。这是罪过,天理不溶。
因此我严正声明: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和所写的一律作废。要加倍弥补过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,一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11/132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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