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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颜明 2004年2月公安到我家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,我说是,于是他们抄家,抄走了大法书和一些材料,还象家里勒索了1000元现金。由于怕心我出卖了同修(幸好同修正念闯出来,没有造成很大损失)。还说了“不修炼”的话。我内心非常内疚,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也对不起同修,我声明我所说、所作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7/981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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