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斗秀 一九九九年法轮大法刚开始受迫害时违心的说了不该说的,做了一些不该做的,在此,我声明作废。还有一次,在2000年我在家看书,偶然被治安室的人看见,被叫到派出所,当时,因我学法不好,想回家再多学点法,我又用了人的狡猾:说“不炼了”,在这里我声明一切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7/9817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