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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清 严正声明 我妹妹是炼法轮功的。在她被非法关押期间我去探望她时,恶警把法轮功师父法像放在教养院门口,并被迫我们踩。我在不明真象的情况下,在恶警强迫下踩了法像。现在我认识到踩法像是有罪的。所以声明所作所为作废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不做对大法不利的事,不说不利的话。修心向善,同化大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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