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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景兰

    以前派出所非法强迫扣押我身份证,在我家急用钱需要身份证取款时,转告居民委组长去派出所索要我的身份证,派出所说必须写“保证”才能取回,组长就替我给写了“保证”。由于对严正声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,也是对法坚信不够,没有及时写声明,否定代写的“保证”。现声明居民委组长代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努力弥补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7/981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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