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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郑秀芳 2002年派出所的警察拿一份材料到我家,说“你要炼就在家炼,别出去”,当时我还觉得说的对,也没多想,也没看材料上写的什么,让我按手印我就按了,后来觉得不对劲。现在我严正声明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坚持修炼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 请师父放心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7/981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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