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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白连霞、吴秀英 2001年邪恶非法将我抓捕入狱,在残酷的迫害下,我违心的签了“书面保证”,现在我声明,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材料全部作废。我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,勇猛精進,争取功成圆满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7/981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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