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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明余 我在2004年11月7日晚5点,被610办公室的邪恶抓走,在派出所,610的邪恶对我進行严审和毒打,还抄了我的家。我一直在发正念,清除黑手和烂鬼,最后它们没有找到证据,第二天把我送到洗脑班了,到了山上恶警对我说,你写了“三书”我就让你早点回去,在恶警的威逼下写了“三书”。这“三书”,是对恩师的不敬,就是给大法蒙受了耻辱,给自己留下了污点,我知道错了,现通过明慧网向恩师请罪,今后在修炼的路上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维护大法,真正走师父给安排的路。我严正声明在被洗脑期间,向邪恶写的“三书”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7/981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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