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付汝芬 我2000年在劳教所向邪恶说过“不再上北京”;2002年8月邪恶又非法闯到我家强迫我照相和“打手印”;2003年邪恶又逼着我丈夫为我写“三书”。这一切都是我不情愿的,现在声明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如做过其他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,都统统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7/9817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