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 、王春会
我是在洪法中被抓拘留15天在压力下违心写保证和伤害大法的话,完全背叛了大法。早就悔恨自己,对不起大法和恩师,特此声明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.2.21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26/83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