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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畅如 本人在7.20期间,由于单位领导强制我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完全不属自愿。我现正严正声明:在邪恶的迫害中,自己所说、所写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决心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决心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7/981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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