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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丽娟 99年7.20开始后,在邪恶非法迫害严重的情况下,家人代我做了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口头“保证”,由于自己有怕心和各种观念的障碍,也放弃了修炼。经过长时间学法,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。特此声明:家人代我的口头“保证”作废。我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7/981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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