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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德会 在7.20以后,由于自己没有学好法,常人的“情”没放下,做了一件违背大法的事,在被迫的情况下,交了法轮功的书(一本),还在派出所签了关于“监视爱人炼功”的字,这是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情,是我最痛心的事情。为了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特此声明以前签的字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努力,坚定正念,弥补以前给法造成的损失。一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12/1327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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