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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兴杰 在单位签了“不到同修家学法炼功、放弃修炼的保证”(两次签名),通过学法和与同修交流,我认识到自己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了。因此严正声明,我所签的名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感谢师父给我从新修炼的机会,一定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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